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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部署 统筹推进
商丘市普查清查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时间:2021-08-17 来源:商丘市应急管理局 分享: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商丘市普查办在省普查办具体指导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部署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和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六项措施扎实开展灾害风险普查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商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祖明多次对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作出批示,并听取专题汇报。7月14日,商丘市召开全市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祖明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普查领导专班,建立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对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商丘市应急局抽调7名同志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工作专班,并配备办公设备和用品,实行集中办公,全力推进普查清查工作。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商丘市普查办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商丘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会议,编印《商丘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市直行业部门和10个县(市、区)职责任务,为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开展清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分包联络机制,市普查办组成5个工作组分包联系各县(市、区)和行业参与部门,督导工作进度、随时了解和解决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调度会商机制,坚持日视频调度会商,准确掌握并加快清查工作进度。建立通报机制,坚持每日内部通报,并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督办。

  四是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应急系统普查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清查技术标准,对清查范围、对象和分工做到“一口清”。组织确定的试点县(市、区),赴国家试点新郑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为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各县(市、区)举办清查系统业务培训班两期,市普查办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清查系统填报过程,解答系统软件操作要点和常见问题。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省普查办技术组沟通联系,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与市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先后组织召开3次普查清查任务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提供商丘市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基础数据的通知》,要求22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提供行业数据,同时协调好本系统开展好清查工作。对清查任务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督办。

  六是严把数据审核关。此次清查工作是对下一步调查提供数据基础,是普查办要求有关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完整。8月11日,市普查办组织22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召开清查数据核定会,设置参与部门账号,按照县(市、区)级录入自检、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市普查办核查的三级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对各县(市、区)填报数据进行质检。截至8月12日,市普查办联合市直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共审核通过数据11304条,核减数据679条,核增数据15条,全面完成了灾害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