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熔融物防水注意事项
一、存在高温熔融物遇水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主要包括:
1、铁冶炼、钢冶炼、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和连铸工艺;
2、有色金属火法冶炼工艺:金、银、铜、铅、锡、铝、锌、镍、镁、钴等;
3、铁合金生产工艺;
4、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
5、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
6、刚玉熔炼工艺。
二、防水注意事项
1、高炉、转炉、电炉、熔炉下方区域(地面、地坑等)严禁有水或潮湿物;事故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保持干燥;
2、熔融物出料区、静置区、冷却区地面应保持干燥;
3、吊运熔融物的通道上严禁有水或潮湿物;吊运熔融物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要求;
4、熔融液体吊运行走区域禁止设置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5、熔融液体吊运行走区域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沟、暗渠以及水管、电缆等管线。
6、涉及熔融物的车间地面应至少比室外高300mm;
7、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应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8、雨前应做好防汛准备,雨中应采取沙袋、沙土进行围挡防止水进入车间;
9、必要时应停止熔炼,将电炉、熔炉内的熔融物及时泄放到安全地带,防止遇水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