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普查办印发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
时间:2021-04-06
来源:国务院普查办
2020年9月30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点版)》),要求各省级普查办于11月底前汇总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各主要参加部门在方案试行期间要做好对地方的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实施方案(试点版)》分为总体方案、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空间数据制备、质检核查与成果汇集、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和组织实施14个章节。
《实施方案(试点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 12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和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和建议修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