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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工作简报 (8)

时间:2021-03-31 来源:办公室 分享:

巡视整改工作简报

(8)


实施“八个聚焦”集中攻坚

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为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厅党委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突出“八个聚焦”实施集中攻坚,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聚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集中攻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教育平台必修课程。督促各级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选派专家组建宣传团巡回宣讲。结合“安全生产月”、“出彩河南人”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调整充实安委会,全面压实各专题专项牵头责任,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攻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和重点管理7项制度实施细则,把责任约束贯穿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过程。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督促协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修订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健全和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难题和监管漏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举报奖励、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督促企业加强刑事合规体系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对2020年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

  三、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集中攻坚。抓实“两个清单”,全面梳理甄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深入排查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瞄准重大风险,查实重大隐患,排出重点问题,确保“两个清单”高质量。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各级安委办、各有关部门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研判专班,全面收集风险信息、认真识别风险来源、准确评判风险性质、科学分析风险原因、及时预测风险趋势。全面澄清高危行业领域风险底数,排查住建、交通运输、市政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紧盯城市电动车、玻璃栈道、农村游乐设施、新能源电池回收、大型综合体、网约车、农民进社区上高楼等新型风险隐患。着力破解企业双重预防建用脱节难题,依法惩处一批未按规定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推进不力和建而不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实现安全风险24小时在线监测预警。

  四、聚焦事故多发频发领域集中攻坚。突出重点领域,盯紧薄弱环节,瞄准攻坚目标,以更高标准深化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控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高危工艺和精细化工企业风险,对化工园区实施“一园一策”,对重大危险源实施“一源一策”,年底前完成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摸底。矿山领域,继续加大煤矿冲击地压,透水、火灾等灾害治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无序开采、非法违法转包分包和现场管理混乱等屡禁不止问题。道路交通领域,巩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整治成果,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从生产标准、货运源头、车辆加装改装、路面执法等环节多管齐下整治“百顿王”,从源头上解决农用车安全隐患问题。建筑施工领域,压实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解决最低价中标、层层转包带来的安全投入不足和违规违法建设施工等突出问题,抓紧改革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实现标本兼治;消防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多合一场所、养老院、幼儿园、高层建筑、低层商户用电用火、保温层等隐患治理。燃气领域,重点治理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隐患,推动餐饮、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液化气站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

  五、聚焦重点区域“打非治违”集中攻坚。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突出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异地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已关闭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未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实施严厉打击;对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铁腕整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导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培训和安全评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聚焦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集中攻坚。落实《河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2021年培训6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2021年底,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高危行业企业集中地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其中危险化学品不少于4个,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金属冶炼不少于1个。

  七、聚焦精准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集中攻坚。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省市县三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接,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一般企业不低于三分之一。总结固化全省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经验做法,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每月统计分析全省执法信息结果,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滞后的市县和部门,定期梳理通报,强化示范引导。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加大讲评通报力度,坚决“零立案”、“零处罚”。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加强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年内开展不少于2周轮训。强化装备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八、聚焦应急处突救援能力提升集中攻坚。推动相关省辖市加快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依托平煤神马集团救护大队、中原油田救援中心、省矿山抢险救援中心等建设省级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扶持专业救援队伍,择优挂牌命名一批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基地。高危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其中小微企业应当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突出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的宣传贯彻落实,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同质化、风险评估不全面、救援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实操性不强等问题。各地、各行业部门把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纳入执法计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编制导则》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培训、定期开展演练。制作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全面辨识评估风险,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救援相关制度和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和次生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