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202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防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筑牢安全生产根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下降”,全年没发生重特大事故。
同时应当清醒看到,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省应急管理厅对2020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整理分析,以推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提前研判风险,压实安全责任,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保驾护航。
一、信阳市平桥区氟鑫矿业有限公司“3·13”较大透水事故
2020年3月13日3时20分,信阳市平桥区氟鑫矿业有限公司大石岭整合矿区萤石矿二采区井下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7万元。
直接原因:氟鑫矿业违规爆破作业致使采空区大量积水溃入巷道引起透水。
主要教训:一是氟鑫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未按设计进行建设生产,多处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安装,部分巷道无设计擅自施工建设;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执行隐患排查、带班下井、防治水、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规定,违规发包井下工程。二是平桥区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爆破器材存储和使用不符合规定,河南省祥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在基建工程不符合设计且安全设施不健全情况下出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三是区矿管办复工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对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行为失察;区应急局督促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市公安局明港分局未发现民爆物品不按规定回收、使用、存放行为;邢集镇政府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工作存在盲区,区委区政府对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和安全生产督促指导不力。
二、新乡市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4·18”较大压埋窒息事故
2020年4月18日17时,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在倾卸土方时,发生一起土方压埋窒息事故,造成4名儿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
直接原因:施工单位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倾卸土方压埋4名儿童造成事故。
主要教训:一是施工单位群英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建设单位众孚公司现场管理混乱,借用资质施工、违规肢解发包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组织施工。二是县城管局对企业无许可施工行为未发现未制止未查处,住建局对无证擅自建设行为仅下达整改通知书,未按规定进行移交,致使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制止查处。三是相关部门舆论管控和现场控制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三、新乡市荣校路雨水连通工程 “5·2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20年5月28日19时13分,新乡东明大道与荣校东路交叉口雨水连通工程窨井,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2万元。
直接原因:施工单位违章违规作业,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中毒窒息,盲目施救造成后果扩大。
主要教训:一是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范,未按要求配备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绳,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二是施工单位昕建公司无建筑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承接劳务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下井人员不具备作业资格;建设单位新乡市政公司违法分包,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是市住建局对下属单位项目监管“灯下黑”,未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巡查检查职责。
四、洛阳市栾川县民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6·22”较大爆炸事故
2020年6月22日14时49分,栾川县国祥大理岩矿爆破作业后,将剩余炸药存放在栾川县栾川乡百炉村黑沟组一废弃山洞时发生爆炸,引发山体坍塌,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159万元。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法存放爆炸物品、操作不当引起爆炸。
主要教训:一是栾川县民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在矿区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山洞设置临时炸药存放点,安排无资质人员搬运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违规挂靠爆破作业人员,炸药物品管理混乱,炸药代签领取、流向不清;栾川县国祥大理岩矿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严,使用无爆破证人员作业,未按规定退还爆破剩余爆炸物品。二是县公安局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爆炸物品行为不力,对爆破员资质疏于监管,炸药量审批不合理;县科工局未按政府分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及时。
五、开封市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排水改造项目“6·27”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20年6月27日14时25分,开封市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排水改造项目雨水一体化泵站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
直接原因:施工单位违章违规作业、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引发事故,盲目施救造成后果扩大。
主要教训:一是作业人员未检测、未通风,未按要求配备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使用安全绳,未采取防护措施盲目施救。二是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专职安全员,设在异地(开封)的办事处项目经理、安全员资质非法挂靠、未履行现场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虚设,安全管理缺失。三是区住建局未按要求对企业监督指导,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对所属部门安全工作缺少检查督导。
六、焦作市武陟县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7·18”较大窒息事故
2020年7月18日18时,武陟县詹店镇张菜园村焦作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人员坠入淀粉沉淀罐事故,造成6人死亡。
直接原因:1名员工违章作业坠入物料罐中毒窒息,盲目施救导致后果扩大。
主要教训:一是焦作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无未经许可违法生产,未组织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缺失,不执行相关部门停产指令擅自生产。二是张菜园村违规出租非建设用地;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不到位,“打非治违”开展不力,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企业未认真核实情况,未按规定汇报通报;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三是“小、散、乱”企业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足,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七、周口市鹿邑县如意床垫窗帘批发店“7·30”较大火灾事故
2020年7月30日05时30分,鹿邑县高集乡如意床垫窗帘批发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76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20.9万元。
直接原因: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彩钢板房及周围可燃物产生有毒气体,导致违规入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主要教训:一是如意床垫窗帘批发店违规“三合一”经营,违规安排家人在经营场所住宿,店内未设立逃生通道,存放大量聚氨酯海绵等易燃材料堵塞疏散通道,电线敷设不规范。二是村委会、派出所、乡应急办多次发现该店堆放货物 堵塞安全出口、违规住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后续督促整改不到位,未按规定移交消防救援部门查处;乡自然资源管理中心、综合执法所对违规建设彩钢板房行为未查处。三是乡党委政府未按规定建立消防站和24小时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配备消防救援装备器材,应急响应不专业不及时不科学。四是违规“多合一”场所、彩钢板房等重大火灾隐患在乡村集镇大量存在。
八、洛阳市宜阳县白杨镇阴记蒸馍店“8·6”液化气泄漏中毒窒息事故
8月6日早上7时,宜阳县白杨镇白杨村五区阴记蒸馍坊门面房发生液化气泄漏,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直接原因:蒸馍坊燃气蒸汽机液化气燃烧不充分产生一氧化碳形成聚集,导致1名人员中毒窒息死亡,2人施救不当相继中毒窒息死亡。
主要教训:一是阴记蒸馍坊经营者违规在人员居住密闭房间安装燃气蒸汽机,发现人员中毒后救助不及时。二是镇政府及市场监管、燃气管理、公安等部门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开展隐患排查不全面,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不力,对个体经营者违法行为执法监管缺失。
九、省道S235许昌市禹州段“9·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9月23日7时56分,省道S235禹州段花石镇白龙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4人受伤。
直接原因:小型面包车超载且未按交通规则行驶、大货车制动系统不良致使制动距离超出规定要求,二者原因相互作用造成事故。
主要教训:一是禹州市花石镇东升幼儿园无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无隐患排查责任制,长期使用非制式校车超员接送学生;沁阳市红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沁阳市昊宇物流有限公司挂靠经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具备上岗资格,培训记录造假。二是市教体、公安交管、公路等对农村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监管不认真,未能发现并查处长期使用非合规校车接送学生且严重超员行为,未能发现和纠正事故路口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标志不清问题。三是农村学校私车充当校车问题大量存在,部门协同监管问题突出。
十、信阳市淮滨县“11·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11月20日5时,谢松松驾驶皖KQ3062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国道220线由北向南行驶至930KM+750M路段,冲入张庄乡梧桐村送殡人群,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
直接原因:驾驶员驾驶制动系统不符合要求的货车超速行驶,且对路面观察不力、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事故。
主要教训:一是安徽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维修记录造假,安全管理重要环节缺失。二是阜阳市颍东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阜阳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淮滨县交警大队等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对事故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查处。三是淮滨县张庄乡党委政府未有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对火化后装棺再葬、焚烧大量纸张影响交通视线、违法占道行为未发现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