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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七项制度都有啥?

时间:2021-01-15 来源:大河网 分享: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通过明确安全生产通报制度、提醒警示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提级调查制度、约谈制度、巡查制度、重点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措施,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对生产安全事故、典型问题的通报,都包含哪些内容?收到提醒警示后如何处理?

  健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指对地方及有关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问题等予以通报,督促其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主要通报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时段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根据该制度,针对地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不良态势,通过发送警示函等方式提醒督促其强化安全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受到安全生产提醒警示的地方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要在收到警示函的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并在按期完成整改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

  此外,制度还明确了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七种情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警示告诫地方及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约谈可邀请纪委监委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

  什么情况下,需要实施安全生产挂牌督办?

  制度提出明确督办要求,指导督促地方及有关单位对本地本行业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存在国家或者省委、省政府督办整改安全生产事项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未按规定程序组织复工复产验收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者其它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问题,需重点督促整改等四类情形,需实施安全生产挂牌督办。

  哪些生产安全事故需由省政府提级调查处理?

  对社会影响大、属地调查处理难度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原管辖政府的上一级政府调查处理。当出现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6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因瞒报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贻误事故处置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期间,由该隐患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一省辖市同一行业领域本年度内发生的第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家或者省委、省政府要求进行提级调查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哪些情形需实施专项巡查?

  省委、省政府对省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根据实际需要可延伸到县(市、区)。出现省辖市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同一县(市、区)6个月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力或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其中一种情形的,将实施专项巡查。

  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巡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作为被巡查地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受到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约谈、专项巡查、重点管理的地方及有关单位,将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扣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制度,省委、省政府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影响重大的地方列为重点管理对象,管理期限6个月,派驻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办。在此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大河网政务记者 孟媛 实习生 苏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