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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机构注意!今日起至明年三月底 河南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20-12-01 来源:大河网 分享:

   大河网讯(政务记者 孟媛 实习生 苏慧敏)12月1日,大河网政务记者获悉,为加强全省安全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培训质量,规范考试发证,促进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健康发展,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今日起,在全省开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以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行为,依法查处弄虚作假、不按大纲组织培训、随意缩减培训学时、违法违规考试办证等行为,着力实现“三个一批”(即:对基础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巩固提升一批,基础条件一般的整改一批,现有基础条件不达标、培训管理混乱的清理一批)为目标,旨在促进我省安全培训质量全面提升。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自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检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互查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自查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本阶段各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依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突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或明确整改措施。第二个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本阶段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第三个阶段为互查阶段,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本阶段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对全省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运行及属地应急局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互查。

  据悉,本次检查内容具体、标准清楚、责任明确、措施严格。省应急管理厅对安全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根据检查要求分别制订了检查详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选抽骨干力量组成执法检查队伍,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执行落实,积极部署,对标对表完成检查任务,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切实保证专项检查质量,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凡发生失察失责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培训机构不具备条件、不培训、假培训、不按大纲开展培训,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不达标、考试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公示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