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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让安全工作更规范

时间:2020-08-21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分享: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法律法规让安全工作更规范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毋芳

  故事发生在2018年2月28日,公司某分厂职工王某巡检时发现维修工张某晕倒在分厂维修仓库,后送至沁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破入脑室,随后在人民医院做了脑部开颅手术,因为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张某没有生命危险。

  张某的突发疾病也就是俗称的“脑溢血”,那年他才34周岁,正值壮年,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闻讯赶到医院时,母亲和妻子情绪失控,拉着公司领导追问缘由,并要求给张某申报工伤。家属多次强调人是在公司上班期间发的病,就应该是工伤。当时处理该起事件是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苏善伟,至今回想那时的场面,他还记忆犹新。他说:“当时家属的心情都能理解,可《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张某的情况,显然不属于工伤。”但考虑到家属的情绪,他当时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为了说服家属,做好疏导,苏善伟对相关法规条文再次解读确认,并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详细询问工伤申报的条件。得到明确答复:按照张某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之规定,张某属于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苏善伟和安全员一起解读《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版》

  既然法律界定清晰,下一步就是如何给家属普及法律知识,消除他们的思想隔阂。为了不引起家属的过激反应,苏善伟将《工伤保险条例》打印成册,下班后带到医院。怕张某的母亲年龄大,不好解释沟通,他就将张某的妻子作为突破口,可他话一出口,张某的妻子眼泪就下来了,瞬间像变个人,原本客客气气的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指着苏善伟喊:“人在公司上班期间出的事不算工伤,你们就是想推卸责任,今天不给我说出个一、二、三,就休想踏出这病房的大门!”看到张某爱人气势汹汹的样子,苏善伟并没有着急发火,既然公司把这任务交给他,就一定要办好。想到这,他从包里拿出打印好的《工伤保险条例》,现场对其进行了法规解读。面对苏善伟诚恳的态度和耐心的解释,慢慢打开了她的心结,说话的态度也明显缓和了许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因为苏善伟引用法律依据准确、到位,在处理这起事件中占据了主动。通过几天做工作,家属也消除了先前对公司的顾虑和误会,没有再提出异议。

  事情圆满解决,苏善伟也长舒一口气。他也深刻体会到安全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法律法规的必要性。面对工作中的棘手问题,只有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才能站得住脚,经得起推敲。“打铁还需自身硬”,成为一名知法、懂法、用法的安全员,工作中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才能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保障每名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为公司依法合规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苏善伟指导现场职工按规程办理特殊作业票证

  安全工作需要全员参与,法律法规的全面普及也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科学系统的工作方法。虽然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但苏善伟和他的同事们相信: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会更好的规范安全工作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危化企业的一名安管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充实自己的法律储备,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安全理念,才能真正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