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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时间:2020-08-20 来源:人事处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注册管理中心通知,为提高注册工作效率,加强注册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安师)注册系统于2019年11月25日进行了升级。升级后,注安师注册申请需登陆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注:请使用IE11以上或谷歌内核浏览器登录本系统,否则页面可能显示不正常),按要求拍照或扫描后网络上传申请材料(务必保证上传材料图片清晰),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补证、补标签和申请注销除外)。注册证制作采用电子照片,进入系统后请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用该工具处理、审核个人证件照片后上传。

  一、注册种类

  注安师注册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初始注册:取得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首次申请注册。

  2019年3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2024年3月1日前申请初始注册,2019年3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取得资格证书后5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否则将视为逾期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到期前拟继续注册到原聘用单位,可在期满前3个月内(最长期满前1年内)申请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注册有效期内,拟变更聘用单位或注册类别,可申请变更注册;聘用单位名称更名也可申请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已经过期的,可申请重新注册。

  二、注册流程

  登录后点击【开始XX注册】:

  1.选择合适的初审机构;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审核后的个人证件照;

  3.选择注册类别(如可选);

  4.填写聘用单位信息;

  5.填写继续教育(如需要);

  6.填写工作经历;

  7.打印申请表(共两页),本人签字,单位填写并盖章;

  8.申请表前后两页连同有关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

  9.点击提交,完成注册申请。

  经初审、终审、部批准后制证,证书寄送初审机构,领证请联系初审机构。

  三、初审机构的选择

  申请注册时,可根据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参照以下顺序依次判断选择哪一类初审机构。

  1.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选择应急管理部;

  2.属于其他部委管理的,如交通安全和建筑安全类,请选择相应的住建部、交通运输部;

  3.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如列表中有,可相应选择,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的企业;

  4.上述情况外,一般应选择相应的省级初审机构。其中,煤矿安全类请选择该省煤监初审机构(如果该省有)。

  四、注册申请需上传的材料

  1.初始注册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 (下载后直接打印共2页、本人签字、单位填写并盖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无效;公章要清晰,且申请表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上的一致) ;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可不完整上传,可只上传能够体现聘用人员姓名、岗位或所从事工作、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签订日期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③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一张;

  ④逾期初始注册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2.延续注册

  ①延续注册申请表(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③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书面陈述;

  ④同时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⑤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一张。

  3.变更注册

  ①变更注册申请表(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②变更聘用单位的,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或单位更名材料;

  ③领证时应带原注册证书;

  ④注册有效期满前一年内的变更注册,需要同时自动办理延续注册的,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④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一张。

  4.重新注册

  ①重新注册申请表(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有关要求参见初始注册);

  ③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一张;

  ④同时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注:注册申请过程中继续教育记录为本人填写的,建议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

  五、注册证补办

  注册证(标签)污损或遗失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补办,补办注册证的应确保在注册系统中已上传个人证件照。

  1.中级注安师注册证(标签)补办申请表(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可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3.污损的注册证或标签。

  六、注册证注销

  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拟中止在现聘用单位的注册,可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注销。

  1.中级注安师注册证注销申请表(下载) ;

  2.身份证复印件(可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3.注册证(原件)。

  七、其他事项办理

  1.关于身份证件号变更等其他事项,请注明需办理的事项和联系电话,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相应证明等材料,发邮件至zhuanshi@chinasafety.ac.cn或传真至010-64897067。

  2.注册受理资料采用的是集中受理,受理时间一般是每个季度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统一上报国家注册管理中心。请注册人员在此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发现初审未通过,及时修正上传或与初审机构联系。

  3. 单位以文件形式的聘用证明书,应使用红色笔在本人一栏中采用下划线的形式标出。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正面照片要确保清晰。

  5.选择邮寄的人员,初审机构采用的是顺丰快递到付的方式,请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地址(要明确到县或区)和联系电话(手机号优先,如采用固定电话,请保持随时有人接听)的有效性。

  联系电话:0371-62391778

  河南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