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报道 > 媒体关注

【打印】

【字体:

省防指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时间:2020-07-19 来源:河南日报 分享:

  本报讯(记者谭勇)7月18日,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月18日1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7月17日8时至18日7时,周口市、漯河市、平顶山市南部、南阳市东部、驻马店市北部、信阳市大部分地区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8日至19日,我省东南部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强降雨与前期降雨区域高度重叠,暴雨区发生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的风险较高。

    省防指已经派出三个工作组赶赴受降雨影响较大的地区指导防汛工作,同时要求各级防指迅速安排部署,强化会商研判,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指导本行业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变化,做好值班值守,督促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 应急响应级别咋划分 

    根据《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洪涝灾害事件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2 Ⅳ级应急响应何时启动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主要应对一般洪涝灾害,如因暴雨洪水造成局部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镇内涝等灾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

    3 启动应急响应后做什么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汛情进行会商并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重点区域防指进行动员部署。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每日定时报告雨情监测、洪水预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洪涝灾害损失等情况。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市级防指每日定时向省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