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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五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

时间:2020-05-18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分享: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5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简称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根据专项检查督导安排,自5月10日至6月30日,对全省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391家企业,905个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督导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检查督导,要实现“两全面,一建立,一联通”,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机构指挥中心。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的工作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推进落实情况。

  根据专项检查督导安排,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将采取集中会商、集中培训、集中检查、集中督办、集中曝光、集中演练的工作措施,由市级层面具体组织实施。建立省级调度机制,省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工作。成立省级督导检查组,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别抽调业务骨干及专家,根据各市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要求,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过程中要建立纵向三级贯通、上下联动,横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执法,整体推进专项检查督导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对专项检查督导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要及时通报表扬,积极推广应用;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要坚决查清责任,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安全小贴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