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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视频会要求
如期完成烟花爆竹去库存任务

时间:2020-03-05 来源:办公室 分享:

  3月5日,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吴忠华主持召开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视频调度会议,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化解库存烟花爆竹安全稳定风险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平党生传达了省安委会《关于防范化解库存烟花爆竹安全稳定风险的通知》精神,濮阳、郑州、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和周口、信阳、南阳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吴忠华对烟花爆竹“去库存、保安全、保稳定”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应急管理系统的不懈努力下,我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管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群众活动增多,烟花爆竹安全稳定风险压力持续增大,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务必要再提升思想认识,认清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去库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去库存、保安全、保稳定”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要内容,深度谋划安排,扎实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工作重点要再突出。一要确保现有库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到位。在去库存任务完成之前,各地要对现有库存烟花爆竹包库包点严防死守,存量较大的市县要继续派员驻库驻点盯死看牢,协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燃放行为,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制定去库存、保安全、保稳定工作方案。要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委政府明确本辖区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兑现等具体工作措施。三要按期完成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各地要根据自身库存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去库存工作,确保5月底前库存烟花爆竹全部清零。四要严格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管理。要按照省应急厅通知要求,严格管控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再予以延期,依法按期收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许可证,不再核发新的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要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撤销、吊销、注销一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五要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尽早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要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名义,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尽早出台本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会议强调,责任措施要再压实。一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稳定风险负总责。二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烟花爆竹存储、转运等安全监管,精准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公安部门要落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销毁和打击非法经营等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本系统内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安全存放工作,督促下属零售企业做好经营安全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和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去库存目标任务。三要及时跟进监督检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要加强对各地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的指导和调度,适时组织暗访督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化解风险不及时、管控措施不到位、库存“清零”逾期未完成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在烟花爆竹库存“清零”前,每月5日前将上月烟花爆竹管控措施和库存“清零”工作情况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地工作情况。市、县应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汇报“去库存、保安全、保稳定”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