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0118期
发布日期:2020-01-18 信息来源:宣传训练处

1.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中国安全生产网》报道:2019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台风、干旱、地震、地质灾害为主,森林草原火灾和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全年相继发生青海玉树雪灾、四川木里森林火灾、山西乡宁和贵州水城山体滑坡、四川长宁6.0级地震、超强台风“利奇马”、主汛期南方多省暴雨洪涝、南方地区夏秋冬连旱等重大自然灾害。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和政治工作部、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会商核定,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3亿人次受灾,909人死亡失踪,528.6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2.6万间房屋倒塌,28.4万间严重损坏,98.4万间一般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9256.9千公顷,其中绝收280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70.9亿元。

 

2. 1月17日《河南卫视新闻联播》报道《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出台的新闻。

 

3. 1月17日《河南交通广播电台》多次播报《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有关内容。

 

4. 河南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实现 “两覆盖、两示范、一上线”

《河南日报客户端》报道: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今年重点推进的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具体怎么抓,哪些方面是重点。记者1月17日获悉,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就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2020年实现“两覆盖、两示范、一上线”建设目标,围绕规上企业高危行业全覆盖抓扩面、见成效。

  据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19年,全省共确定双重预防企业13984家、园区81个,其中应急管理系统分管行业企业11162家,包括工贸行业3595家、非煤矿山3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7252家。总体看,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推进范围逐步扩大,体系质量明显提升。

  “两覆盖、两示范、一上线”是省政府确定的双重预防建设目标。“两覆盖”即规模以上企业要实现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全覆盖;“两示范”即选择小微企业进行试点,选择非化工的产业园区进行试点示范;“一上线”是指省、市、县三级双重预防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并与企业互联互通。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今年要着力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围绕“两覆盖”提质扩面

  目前危化、非煤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梯次推进,重点要抓好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如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等,要作为重点尽快覆盖到位,再逐步带动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体系建设。

  围绕“两试点”深化延伸

  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和自身产业结构特点,选择一批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选择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重点培育、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开展示范,鼓励示范园区和企业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推广自身经验做法、放大示范带动效果,带动全省各类园区和小微企业跟进提升。

  围绕“一上线”加强监测

  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已部署完成,全省117家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已接入监测预警系统,整体完成进度在全国位列前茅,得到了应急管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力争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在2020年元月底前全部接入系统。其他各领域信息化监测平台也要加快推进,尽快实现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上线监测。

  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日出台的《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文规定,对不按规定建立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借助《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严格监管执法,通过严管重罚督促企业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同时,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档案,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5.“禁炮令”致鞭炮囤积埋安全隐患 官方回应:原价回收 统一处置

《国家应急广播网》报道: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关注了河南孟州执行焦作市“最严禁炮令”之后,提前备货的鞭炮经销商不能销售,也无法退货,导致鞭炮大量在家中囤积的现象。报道播出后,河南多地群众反映,这一现象并非个例,囤积的鞭炮不仅给商户带来经济损失,也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节目播出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回应,将进一步加强“禁炮令”之后的安全隐患监管。孟州市政府表示,已由孟州市供销社原价回收爆竹,正妥善解决问题。

中国之声1月15日的报道提到,河南焦作孟州市有鞭炮经销商反映,2019年10月,他们从烟花爆竹公司手中购进了大量鞭炮,准备在春节来临前销售,但没想到1月6日和1月8日,焦作市和孟州市相继出台“禁炮令”,要求包括孟州农村地区在内的全部区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焦作市划定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由于存货无法销售,又无处退货,导致鞭炮在仓库甚至是商户个人家中堆积,形成极大安全隐患。鞭炮经销商黄先生此前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现在我们这里全面禁放。(我们县)大概像这样的户有50家,一个人进货就进了六七万、七八万,放在家里边,就是一个定时炸弹。”

2019年12月31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就曾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提到,“入冬以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普遍库存较多,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迫在眉睫,要摸清其库存量的变化和安全现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向中国之声记者表示:“(商户)临时找存放的地点,肯定安全标准不达标,我们将尽快督促他们将(堆积的烟花爆竹)转移(到安全的存放地点)。下一步我们将会要求各地市加强这方面的安全监管。”

针对鞭炮经销商所反映的问题,孟州市政府回应中国之声,已安排孟州市供销总社制定鞭炮回收工作方案,对已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原价收回,并妥善保存。1月15日当地爆竹回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孟州市鞭炮经销商刘先生说:“我们的鞭炮已经顺利地让公司回收了,解除了我们最大的隐患,我们现在已经放心了,可以安心地过年了。”

 

 

网上热点扫描

 

●湖北一小型塑料船在长江翻沉 船上5人下落不明

《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据湖北省江陵县新闻办消息:1月16日凌晨,在长江水域江陵县文村夹段,一艘小型“三无”塑料船翻沉,船上共有5人下落不明。

接报警后,当地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搜救。截至目前,翻沉船只(长4.5米、宽1.2 米)已经打捞上岸,3艘巡逻艇、5艘民间打捞船、荆州蓝天救援队仍在搜救。翻沉原因正在调查。

 


责任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