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省应急管理厅(原省安全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建设部署,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系统法制建设工作,严格依法治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厅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我厅(局)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厅(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厅(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依法治省工作讲话精神,全面学习《河南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河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全厅(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省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把我厅(局)法治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
二是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的通知》,提出了主要工作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并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成果要求,在全系统印发实施。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以更好地履职尽责,依法行政。
三是为充分发挥厅(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厅(局)党组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厅(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厅(局)党组书记、厅(局)长任组长,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法制政府建设上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有序推进。作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我厅的一个重大立法事项,我们时刻关注修订工作进展,积极协调配合省人大、原省政府法制办工作,《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按程序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正按程序积极推进,很快发布实施。
二是对《河南省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和《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拟立法项目,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就以上课题申报了2019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积极与司法厅经济法规处进行沟通,跟踪了解2019年度政府立法计划《河南省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和《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立法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好工作。
三是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落实原国家安监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制定我省实施细则。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省政府以及我厅(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与公布、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每两年对我厅(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向原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开展了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的清理,以及涉及机构改革法规文件的清理。
(二)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们年初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科学编制计划,报省政府批复后执行,并报原国家安监总局备案,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实现全省执法检查“一盘棋”。通过召开全省监督检查计划对接会,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省局有关业务处室、省执法监察总队进行对接,确保对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高危行业的执法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执法覆盖率要不低于1/3的工作目标,做到上下计划相衔接,实现全省执法“一盘棋”。
三是建立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通报”的原则对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监督和促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四是大力推动“智慧安监”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应用。要求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自5月起正式启用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在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中全部通过网络办理,促进执法规范化。
五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方式。印发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并将行政处罚、许可等信息在信用河南和省厅(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杰为我厅(局)法律顾问,为我厅(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立法草案、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及修改,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二是认真办理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加强复议机构建设,充实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完善了从申请受理、案件调查、审理、决定及履行、卷宗归档管理等各环节的制度规定,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健康开展。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及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2018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今年以来共出庭应诉行政案件5起,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
(四)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围绕“回头看、强调研、补短板”服务型执法工作目标,总结近年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实现应急管理系统(安监系统)服务型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制定出台《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监管系统2018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99号),对应急管理系统(安监系统)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确定了22个县级安全监管局为省厅(局)2018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省级示范点进行再培育,最后命名17个单位为“全省安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二是开展了大调研活动。按照深入调研、梳理问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的步骤,着力摸清底数、分类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我们今年8月份对全省培育的示范点进行了调研指导,认真了解开展服务型执法的情况、存在问题等。根据调研情况,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最后形成我厅(局)调研报告及时报送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根据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规划和标准,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建成并运转了河南省应急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并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终端。该平台围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的核心业务,建设贯通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体系,实现三级安监机构监管业务的基本覆盖,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智慧化水平和服务企业、社会公众的能力,最终实现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的目标。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们及时印发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通过河南省应急管理网站(原河南省安全生产网)将我厅(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文字图像等记录方式加强对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有据可查。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制审核的纠错功能,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是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做好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推选工作,确定郑州市安监局、洛阳市安监局等7个市、县安监局为省厅(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第一批本系统省级示范点进行再督导、再培育。年终经过自主申报、培育指导、择优推荐、验收公示,命名8个单位为“全省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组织开展全省安监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为了加强相互学习和借鉴,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法规骨干力量进行集中互查互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指导案卷。从各地上报的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了56份行政处罚案卷、19份行政指导案卷,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交叉进行互评,逐案卷列出好的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打分,集中点评。通过案卷评查了解到,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案卷数量稳步上升。
四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厅(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通过我厅(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34人,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0个(其中:注销4个执法证、2个监督证;补办1个监督证、1个执法证;新办2个监督证)。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宣传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逐步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能力。
二是做好“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办要求,就开展好我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监管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及时下发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主题,开展7项工作活动。为厅机关印发了宪法知识学习读本、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宪法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方式。
三是举办安全监管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了原省政府法制办处长专家、我厅(局)专职律师等讲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要求,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应对办法等知识。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监管系统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妥”实施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联动,整体推进审批服务改革。2018年6月底前,省局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妥”。12月底前,省辖市、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妥”。
二是快速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印发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豫安监管办﹝2018﹞139号)。编制事项清单。针对省市县三级在行政审批时存在的程序、文书等不统一的问题,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时间和相关表单等要素进行了统一、确定,实现了同层级同一事项、不同层级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材料、表单、时限等要素一致。印发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2018版)》(豫安监管﹝2018﹞65号)。实现网上审批和“一网通办”率100%。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在厅党组的推动下,克服审批服务中的机制、制度障碍,审批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实行无纸化审批。把全过程网上无纸化审批作为实现“一网通办”的最优路径,让“材料多跑网路、企业不跑马路”。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办理相关事项,从申请到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网上无纸化办理。流程再造。在审批过程中,变“逢审必看现场”为“业务主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在线进行审查”,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强化事后监管。减少材料。取消了补办证照要求提交的证明、声明材料,企业逾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要求提交的未生产证明,通过系统内部沟通加以核实等。能通过共享平台获取或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压缩时限。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作出至少减半的承诺;没有法定时限的,能即时办理的作出即时办结承诺;实行“超时默认”制,承诺办结时限内必须做出行政审批决定。
三、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打算
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仍显得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有些方面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四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2019年,我厅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实现依法治安,促进我省应急管理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要强化法制宣传培训。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完善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办公会(党组会)学法和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全员法治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要完善法规标准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立法计划,逐步完善规章标准制度。积极和省人大厅沟通汇报,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推动《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立法审议进程,力争尽早出台;完成《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173号)的修改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河南省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完成《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和《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总结行政执法经验,研究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1.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2.结合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3.总结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加大相关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大力推进我厅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取得新成效;4.加强执法监督,搞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新出台的案卷评查标准,针对案卷评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推进规范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确保执法监督工作质量;5.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听证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6.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修订完善《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2018版)》。按照省里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疏解“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加速“数据奔跑”的效率,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在利企便民改革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确保“服务找得到、指南看得懂、事情办得顺、件件有反馈”;7.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本系统“一网通办”和“三级十同”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委托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8.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确保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