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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8年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2-27 来源:办公室 分享: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8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着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一是深入推进批准服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我省安全监管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出我厅行政审批事项16主项、22子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包含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等内容,并在厅网站进行公开。

二是认真开展批准结果信息公开。按照审批权限,及时在厅网站公开审批结果。2018年共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35批次。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一是公开灾害信息情况。2018年,我省共遭受32次自然灾害过程,以洪涝、受台风影响灾害为主,雪灾、低温冷冻、风雹、旱灾、地震、病虫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全省受灾人口1341.4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656人,因灾死亡1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79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659.3千公顷,绝收面积85.5千公顷;农业经济损失52.76亿元。此项工作通过媒体和网站向全社会进行了宣传和公开。

是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根据“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批”的原则,制定了各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建立需救助人员台帐,优先考虑受灾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特困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制定救助方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精准施救。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冬春救助政策、资金物资数量、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冬春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生活救助。2018年,全省共投入冬春灾害救助资金 1.77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57亿元,省级资金0.2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99.82万人。此项工作通过媒体和原民政厅网站向全社会进行了宣传和公开

三是发布自然灾害灾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公开灾情信息。及时向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为各级领导掌握分析灾情、救灾需求和救灾工作动态,了解救灾实际效果,及时进行政策指导和救灾投入提供详实科学决策依据。

四是公布救灾捐款物接收情况。2018年,无捐赠接收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还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社会认知度不强、公众参与度不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不够,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较少,需要进行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力度。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技能水平。通过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培训班、邀请专家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指导教育,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加强阳光政务建设,构建内容丰富、查询便捷的应急管理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厅应急管理业务平台和正在建设的智慧应急平台为载体,构建内容丰富、查询便捷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务开放程度,做好政策解读、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速度。加强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群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切实提升信息更新速度,更好的为群众提供网上服务。

 

 

                             2019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