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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8年安全评价机构年审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4 来源:科技装备处 分享:

有关省辖市安全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安全评价机构2018年度年审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鉴于应急管理部正在进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管理改革工作,我省安全评价机构2018年度年审考核采取自查承诺方式进行。

二、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对本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规范从业情况、过程控制和内部管理情况、技术服务支撑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年审考核自查报告,并出具自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对自查结果合格的,予以加盖考核合格印章。

三、机构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供自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对2018年安全评价资质受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约谈处理的机构,自查报告中要对处罚(约谈)意见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五、省厅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自查材料弄虚作假、从业行为违法违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371-65919705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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