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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收听收看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9-01-03 来源:安全监管二处 分享:

豫安委办明电﹝2019﹞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9年1月3日(星期四)15:00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深刻汲取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26”爆炸事故教训,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设在省应急管理厅西一会议室(省直机关纬二路综合办公楼)

1.省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消防总队等相关厅局、单位分管负责人。

2.应急管理厅分管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火灾防治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调查评估和统计、新闻宣传和教育训练、科技信息化、消防总队等业务的临时负责人。

3.教育厅在郑直属高校等学校负责人各1人。

(二)各省辖市设立分会场。  

参会人员:各省辖市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地方高校负责人就近参加会议,其他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结束后,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继续召开视频会,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教育厅做好发言准备,并负责通知在郑直属高校负责人在省分会场参会。

(二)请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于1月3日10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请各省辖市安委会办公室于1月3日10时前将参会主要领导名单电子版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组织本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高等学校按时参会。

(四)请各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入场,各省辖市分会场提前开机调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人:戴之羽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919811

电子邮箱:ajjdaizhiyu@163.com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参会回执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

工作视频会议参会回执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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