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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出台“五环闭合”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

时间:2018-07-26 来源:鹿邑县安全监管局 分享:

 近日,鹿邑县安委会研究出台外聘专家查隐患“五环闭合”工作机制。

“专家排查”。由专家列出检查清单,深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逐项核对技术参数和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与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分析隐患风险,确定隐患等级,逐项登记填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表等。

“集中反馈”。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县政府安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集中召开问题反馈会。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外聘专家、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等参加,由外聘专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企业逐项进行反馈,分析隐患的危险性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政府督办”。由县政府或行业部门、属地乡镇根据隐患类型,一般隐患督促企业自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由县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企业落实”。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由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防范力度,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备、设施,并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物品实施临时查封或扣押。

“复查验收”。坚持“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由企业向挂牌督办的政府部门报告申请验收;挂牌督办的政府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出具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评估意见。验收评估不合格的,由行业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改且验收评估合格的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予以销号,并撤销隐患治理过程采取的相关紧急防范措施。

(鹿邑县安全监管局 田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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