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抄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较多运输企业及车辆有关情况的函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预防春运期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监管工作,根据《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有关要求,现将公安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库统计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较多运输企业及车辆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预期未换证、记满12分未参加学习有关情况(截至2017年1月11日)抄报贵局,呈请督促责成涉及到的运输企业尽快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车辆报废及检验业务,并依法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对存在的安全管理隐患依法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隐患突出的,建议按照行业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附件:1、“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汇总表(分地市)
2、“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汇总表(分所有人)
3、“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违法未处理车辆明细(电子版)
4、年度违法总数前五名的运输企业
5、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未参加学习汇总表
6、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明细(电子版)
7、重点车辆驾驶人超分未学习明细(电子版)
8、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总记分前50名明细(电子版)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